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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9-11-12 查看:371 次
穗科贸教〔2019〕26号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关于开展
2019年度质量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质量工程管理办法》,学院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质量工程项目验收及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及检查范围
(一)验收范围。2011-2017年所有经学院立项、建设期满且尚未通过验收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均须接受验收(含结题),院级项目获得省级立项的项目视同为院级验收通过,接受省级验收(在《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中备注省级验收结论)。
(二)检查范围。2018-2019年所有经学院立项的质量工程项目、创新强校项目。
(三)质量工程项目包括:重点专业(品牌专业)、教学资源库、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团队、专业领军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精品资源共享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二、验收方式
(一)第一批验收。由教务处与二级学院(部)共同开展,包括: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各项目建设所在二级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要求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验收结果于校内公示不少于三天。学院对第一批验收工作开展检查,发现存在验收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的,对第一批验收结果不予认可,并另行组织专家重新验收。
(二)第二批验收。学院统一组织专家根据要求对院级重点专业(品牌专业)、教学资源库、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教学团队、专业领军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精品资源共享课等项目开展验收工作。
三、验收结果及处理
(一)验收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验收结论为不通过:(1)项目验收要点完成率低于90%的;(2)项目不按要求验收、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情况的;(3)有关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建设成果不符合国家或省级建设要求的。
(三)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该质量工程项目建设:(1)因存在材料弄虚作假或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验收结论不通过的项目;(2)纳入本次验收范围但未申请验收的项目;(3)第二次申请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验收仍不能通过验收或未参加第二次验收的项目;(4)2017年以前立项,此次验收不通过的项目。
四、验收要求
(一)接受验收的重点专业(品牌专业)、教学资源库、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团队、专业领军人才、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精品资源共享课等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申报书,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验收专家将按照有关要求,以项目建设方案、申报书为依据,组织开展验收,重点考察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项目建设水平和标志性成果等。
(二)接受验收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应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3)。
(三)接受验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
(四)验收专家组成员总数须为单数且不得少于5名。其中,项目组成员不得作为验收专家,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从事教学、管理一线工作的专家不得低于三分之一,所有专家均需具备高级职称。
五、其他事宜
(一)各二级学院(部)应于2019年11月20日前完成第一批项目验收工作(验收结果须在校内公示3天以上),并组织每个验收项目依托教学资源质量工程管理平台建好项目验收网站(登陆OA,进入“教学资源平台--质量工程--工作台--我的项目网站管理”,选择“创建网站”后按提示创建网站),供学院验收(检查)时使用。各二级学院(部)报送的验收情况报告中应明确说明验收情况及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
验收材料包括:1.验收情况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含Word版和盖章PDF扫描件);2.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含Excel版和PDF扫描件);3.第一批验收项目验收登记表电子版(含Word版和PDF扫描版);4.佐证材料电子版(无须提交,仅上传至项目验收网站中),佐证材料含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建设成果、二级学院(部)验收结果等;
(二)各二级学院(部)应于2019年11月25日前,收齐学院第二批验收项目的验收材料和接受中期检查项目的检查表,组织每个项目依托教学资源质量工程管理平台建好验收网站,供学院验收及检查时使用。
第二批验收材料包括:1.学院质量工程第二批验收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含Excel版和PDF扫描件);2.学院第二批验收项目验收登记表电子版(含Word版和PDF扫描版);3.中期检查项目的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含Word版和PDF扫描版);4.佐证材料电子版(无须提交,仅上传至项目验收网站中),佐证材料含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建设成果、二级学院(部)验收结果等。
(三)二级学院于规定时间前将验收材料纸质版交教务处,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gzkmujwch@126.com,邮件主题:二级学院(部)+质量工程验收材料。命名要求:所有项目按项目类别分文件夹存放,每个项目的验收材料独立一个文件夹,以项目名称命名;每个项目电子版材料压缩包不超过10M。
联系人:畅老师,曾老师;联系电话:84567661,84567631。
附件:
1.有关文件
2.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3.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登记表
5.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6.质量工程(创新强校)项目中期检查表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9年10月15日